自111年9月12日起調整停課標準,倘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於「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」 曾到校上課,其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與導師,取消暫停實 體課程3天之規定,改以由學校(園所)提供1人1劑快篩試 劑,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,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