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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有關滿5歲至17歲兒童及青少年族群之Pfizer-BioNTech COVID-19疫苗接種相關事宜
發佈日期 2022/5/20
發布單位 衛生組
點閱次數 220
詳細內容

一、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5月 16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261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111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64589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有關Pfizer-BioNTech COVID-19疫苗兒童劑型,已於本 (111)年4月28日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下稱食藥 署)核准使用於滿5歲至11歲兒童,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 諮詢會預防接種組(ACIP)於本年4月20日第3次會議決議, 依據臨床試驗結果及各國接種後安全性及有效性監測數 據,考量5-11歲兒童接種Pfizer-BioNTech COVID-19疫苗,能降低感染COVID-19後重症及死亡風險,以及目前國 內正處於COVID-19社區流行階段,同意於食藥署核准使用 後,推動5歲至11歲兒童實施Pfizer-BioNTech COVID-19疫 苗基礎劑接種作業。另依據mRNA疫苗接種後監測相關數 據,建議兩劑間隔為12週;另確診者建議自發病日或確診 日(無症狀感染者)起至少間隔3個月後,再接種COVID-19疫 苗。

三、有關前揭Pfizer-BioNTech COVID-19疫苗之滿5歲至11歲兒 童基礎劑接種作業, 相關準備事宜說明如下:

國小(含附幼)滿5歲至11歲兒童之BNT基礎劑(第1劑):

請各校(園)於111年5月18日前提供家長(監護人或關 係人)「Pfizer-BioNTech COVID-19疫苗5-17歲接種 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」(倘仍停課班級或學校請用班群 或電子傳送方式讓家長知悉),給予家長至少7天的充 分思考時間,並由家長選擇校園集中接種或至合約醫 療院所接種,詳細填寫家長(監護人或關係人)之各 項欄位資訊後,交由學校收回並統計意願人數,並進 行「同意於校園集中接種COVID-19疫苗之學生名冊」 造冊(各校媒合醫院名冊另函發出)。另請於111年5月 25日回收並統計學生意願等數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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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種須知與意願書(pdf檔)
接種後通知單(pdf檔)
青少年成人及兒童劑型比較(pdf檔)